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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辅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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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高新公租房的供应对象是区内用工单位和区内就业人员。用工单位指的是注册地、生产经营场所和财税关系(如有)在高新区的单位,而就业人员则是指在高新区内用工单位就业的人员。
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具体来说,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
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需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低于17平方米。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收养关系。
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此外,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需要办理西安市城六区的居住证。对于五区二县的群众,则需要在本市城六区工作,并符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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